第三章 借还书规则
第九条 借书数量和期限
(一)本科学生每人可借阅中文图书共2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过期图书不可续借。
(二)研究生每人可借阅中文图书共20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过期图书不可续借。
(三)教师每人可借阅中文图书共30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过期图书不可续借。
(四)读者办理图书续借手续时,应在借期期限内办理(仅可办理一次),否则按超期处理。
(五)凡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私自把图书带出馆外者,一经查实,视为偷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还书时通过自助借还机自助办理;不可代借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