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观看、浏览不健康光碟与网站,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拒不改正者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除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挪移、拆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对损害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带包、食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拨打、接听手机、大声喧哗等,避免妨碍他人。
5.上机者应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自觉维护上机秩序。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严禁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任何人不得在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上实验有可能造成本机或其他机器系统损坏的软件,不得在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不得恶意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可送有关部门处理。
7.读者使用本室计算机时应了解正确的上下机方法,下机错误或没有下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读者自行负责。
8.读者不得随意删除、更改计算机系统配置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如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9.如有疑问或出现技术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