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图书馆爱卫会,由主管行政的副馆长任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部主任担任委员,不定期对全馆卫生进行检查。
2.日常卫生工作及清洁工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总务干事具体组织实施。
3.自习室、走廊、厕所、门厅、大面积玻璃等公共区域由专职清扫工负责,应天天清扫。
4.各部室内部及所属阅览室卫生由部室主任全面负责,由所在房间的人员清扫,包括部主任室、阅览室、书架、书刊、桌椅、墙壁、门窗及各种设备等,书刊资料、光盘等要定期除尘防潮。
5.图书馆楼周围环境卫生由全馆工作人员负责,由办公室定期组织清扫。楼门前卫生早晚由更夫负责,白天由门卫负责。
6.严禁在馆内吸烟、吐痰、吃零食及乱扔纸屑、废弃物等,违者必须清扫现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严禁在墙壁、桌、椅、书架、门窗等公物上乱涂、乱画、张贴广告,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按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论处,同时报学校处理。